上黄县
西晋置,属襄阳郡。治所在今湖北南漳县东南五十里。南朝宋大明元年(457)属华山郡。西魏废。
古县名。西晋武帝平吴后置,治今湖北省南漳县东南。属襄阳郡。西魏废入重阳县。
西晋置,属襄阳郡。治所在今湖北南漳县东南五十里。南朝宋大明元年(457)属华山郡。西魏废。
古县名。西晋武帝平吴后置,治今湖北省南漳县东南。属襄阳郡。西魏废入重阳县。
八卷。清世宗雍正(1678-1735)书。雍正生平见《朗吟阁法帖》。乾隆元年十月二十日奉旨摹勒。第一卷为《劝农谕》、《黑龙谭碑文》、《朱批谕旨序》、《训诫武臣谕》、《喜雨诗》、《爱莲说》;第二卷为《惜
十二卷。《外集》一卷。《附录》一卷。《诗集》五卷。《遗书》三卷。清方东树(1772-1851)撰。方东树,字植之,安徽桐城人。主治经史。受学于姚鼐,为桐城派作家,以反汉学为旗帜,极力宣扬程朱理学。曾谓
即“大廉”。
1903年5月14日(光绪二十九年四月十八日)箇旧锡矿工人为反对法国修筑滇越铁路,反对清政府出卖路矿和镇压群众爱国运动,在周云祥领导下发动起义,提出“仇教阻路”、“阻洋占厂”的口号,击败清军,占领锡矿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官署名。西夏置,中等司。明洪武十四年(1381)亦置。与大理寺共平庶狱。设左、右审刑各一人,左、右详议各三人。凡大理寺所理之刑,复加详议。十九年罢。
官名。西汉置,掌皇宫黄门之内诸伺应杂事,持兵器宿卫宫殿,为服役于宫廷中的低级宦官。名义上隶属少府,无定员。东汉宦官专权,其职任稍重,位次小黄门。魏、晋沿置,隶属不详。东晋南朝省。十六国汉(前赵)、南燕
原指酒家当垆侍酒的胡姬。后亦泛指侍酒者或卖酒妇女。王绩《过酒家五首》之五:“有客须教饮,无钱可别沽。来时长道贳,惭愧酒家胡。”
在今江苏镇江市东。相传即秦时所凿以泄王气处。南朝宋鲍照有《从拜陵登京岘》诗。唐建中末,镇海节度使韩滉以河、汴多故,于所部修坞壁,“起建业(今南京市)抵京岘,楼雉相属”(《旧唐书·韩滉传》)。
见“通进银台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