临沃县
西汉置,属五原郡。治所在今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南麻池乡古城。东汉末废。《水经·河水》: 河水 “屈东过九原县南,又东过临沃县南”。
古县名。西汉置,治今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西麻池乡古城。属五原郡。东汉末废。
西汉置,属五原郡。治所在今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南麻池乡古城。东汉末废。《水经·河水》: 河水 “屈东过九原县南,又东过临沃县南”。
古县名。西汉置,治今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西麻池乡古城。属五原郡。东汉末废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【介绍】:宋吉州人,字谦叔,号潜叟。一试礼部,不肯为新学,退筑室藏书数万卷,朝夕雠校。郡以遗逸荐,不就。徽宗政和中,太守程初在郡六年,日与相唱酬。有《螺月集》。
明代厂卫所施酷刑之一。置囚于笼中,肩套重枷,身直立不得屈,不数日即致死。清代亦有之。
在今陕西山阳县东。东流至丹凤县南入丹水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54山阳县: 两河 “至县界竹林关,有银花河流合焉,因称两河。《志》 云,银花河在县东八十里”。
又名《陈文肃公年谱》,一卷。清陈辉祖等辑。谱主陈大受(1702-1751),字咸占,号可斋。湖南祁阳人,雍正十一年(1733年)进士,官至两广总督,卒谥文肃。此谱系辉祖等诸子所编,记仕历、家事及政绩等
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五位赞普。姓勃窣野。※索赤赞普与王妃多美美之子。藏史称以其高祖※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“天墀七王”,其为之一。卒,子达赤赞普嗣。
乐安(今山东广饶北)人。年幼,为母复仇,杀人而不逃。冯太后令免其死。(,参见《北史》)【介绍】:北魏乐安人。其母为人所害,益德年幼,为母复仇。还家,哭于殡以待罪,诏免之。
见“尕藏图旦旺秀”(583页)。
李陵投降匈奴后,苏武出使匈奴遇之,劝以复归汉朝,李陵作《答苏武书》,备述自己在汉朝时的遭际,家破人亡之痛,对自己苟且匈奴,忍辱偷生之苦也作了描述,表示自己只能“死为异域之鬼”。见《文选·李陵〈答苏武书
或作倪皇、后育、娥盲、娥。相传为尧之女。与其妹女英俱嫁舜为妻。舜受尧禅后,随舜南巡狩,舜死于苍梧(今湖南宁远南),遂与女英亦死于湘江(《太平御览》卷一三五引《列女传》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