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因镇
即今河北元氏县东北十八里南因镇。清同治 《畿辅通志》 卷50元氏县图: 东北有南因镇。
在河北省元氏县东部。面积40.2平方千米。人口3.4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南因,人口 5980。为县东北农贸中心。1953年设镇,1956年改乡,1958年并入明村公社,1961年析置南因公社,1984年复乡,1988年复镇。产小麦、玉米、棉花、谷子及红枣。有制砖、冶铅、皮鞋、食品等厂。赵元公路经此。
即今河北元氏县东北十八里南因镇。清同治 《畿辅通志》 卷50元氏县图: 东北有南因镇。
在河北省元氏县东部。面积40.2平方千米。人口3.4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南因,人口 5980。为县东北农贸中心。1953年设镇,1956年改乡,1958年并入明村公社,1961年析置南因公社,1984年复乡,1988年复镇。产小麦、玉米、棉花、谷子及红枣。有制砖、冶铅、皮鞋、食品等厂。赵元公路经此。
官阶名。清乾隆五十一年(1786)改武德郎设,为武职正五品之封赠。参见“武职封赠”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南朝宋时人,祖籍吴郡(今江苏苏州)。历安北录事参军、南海太守。以清节著名。【介绍】:南朝宋吴郡人。孝武帝时,历官有清节,尝为刘秀之安北录事参军。明帝初,为南海太守,卒官。
出身。韩愈《符读书城南》:“不见公与相,起身自犁锄。”
银质的印章并系以青色的绶带。其印文作“某官之章”,标志一定官阶,规格在金印紫绶下。汉代亦称银印青绶,规定吏二千石以上者佩用。西晋后称印文为“某官之章”者为银章,一般不与银印混称。
在今陕西千阳县东八里。西汉置隃麋县,以此为名。后湮。在今陕西省千阳县东。附近宜种粳稻。今湮。
有品级的官。品官与非品官相对而言,古代官分九品,列于九品的称入流,不列于九品的无品小官,称未入流。宋代苏轼《经进东坡文集事略二四上皇帝书》:“又欲使坊郭等第之民,与乡户均役;品官形势之家,与齐民并事。
【介绍】:明浙江萧山人,字元成,号倘湖樵人。崇祯十三年进士,授安庆府推官,迁兵部主事。所著甚多。有《读易隅通》、《卦义一得》、《易图亲见》等。又作杂剧《碧纱笼》、《女红纱》等六种。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《三国志·张昭传》:“(张休)为侍中,拜羽林都督,平三典军事。”官名,三国吴置,掌督率羽林军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张休传》:“及登卒后,为侍中,拜羽林都督,平三典军事,迁扬武将军。”
源见“结草以报”。指人死前神志清醒时的遗言。与“乱命”相对。后亦泛指生前遗言。宋陆游《傅正议墓志铭》:“公亡恙时,自发书卜葬于白石之南,虽月日莫不有治命。至殁,悉遵用焉。”明沈鲸《双珠记.卖儿系珠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