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全六番招讨司
明洪武六年(1373)并天全、六番两招讨司置,属四川布政使司。治所在今四川天全县。二十一年(1388)属四川都司。清雍正八年(1730)改为天全州。
明洪武六年(1373年)并天全、六番二招讨司置。治今四川省天全县。属四川都司。清雍正七年(1729年)改为天全州。
明洪武六年(1373)并天全、六番两招讨司置,属四川布政使司。治所在今四川天全县。二十一年(1388)属四川都司。清雍正八年(1730)改为天全州。
明洪武六年(1373年)并天全、六番二招讨司置。治今四川省天全县。属四川都司。清雍正七年(1729年)改为天全州。
【介绍】:明大名府开州人。万历十四年进士,由茌平知县擢吏科给事中。尝论时政缺失,疏劾趙志皋、张位壅蔽之罪。寻切谏三王并封,且论救朱维京、王如坚等,坐谪山西按察知事。
源见“庖丁解牛”。指空隙。亦指要害,法则。清赵翼《剥皮山》诗:“纵遣庖丁批窾郤,新硎亦恐奏技艰。”清王晫《今世说.政事》:“〔董巽峰〕少以理学经济自任,得伊川、考亭窾郤,旁瞻子史说集。”【词语窾郤】
【介绍】:元樊城人。六岁丧父,事母至孝,友爱二弟,勤于治生,为乡党所称。
商办企业。亦称裕泰纱厂。清光绪三十一年(1905)由朱幼鸿创办于江苏常熟。资本近七十万元。初有他人股份,后归朱氏独资。开业初有纱锭万余枚,营业不佳,乃先后出租于裕丰公司和裕兴公司接办,宣统三年(191
即“修订法律馆”。
十卷。唐王希明撰。王希明年里不详,开元时曾以方技为内供奉,待诏翰林。本书见于《新唐书·艺文志》,系著者奉敕而撰。太乙亦即太一,本为北极神之别名,为天神之最尊贵者。先秦术数有一流派尊奉太乙,称为太乙数或
参见“省掾”。
见“耶律突吕不”(1327页)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同“焚书坑儒”。清李渔《奈何天.软诓》:“避秦翻恐被秦收,那焚坑法网难轻漏。”【词语焚坑】 汉语词典:焚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