蒲门千户所
明洪武二十年 (1387) 置,属金乡卫。在今浙江苍南县东南六十里蒲城乡。清顺治中废。后设蒲门巡司。
明洪武二十年(1387年)置,治今浙江省平阳县南蒲城。属金乡卫。清顺治年间废。后置巡检司于此。
明洪武二十年 (1387) 置,属金乡卫。在今浙江苍南县东南六十里蒲城乡。清顺治中废。后设蒲门巡司。
明洪武二十年(1387年)置,治今浙江省平阳县南蒲城。属金乡卫。清顺治年间废。后置巡检司于此。
1914年置,后属康安道。治所即今四川九龙县。1926年改为九龙县。原为川边特别区康定县南境土司地,1914年置,以当地有三岩龙、八窝龙、麦地龙、洪坝龙、湾坝龙、速窝龙、菩萨龙、甲拖龙、雪洼龙等九龙而
《庄子.列御寇》:“列子提屦跣而走,暨乎门,问曰:‘先生既来,曾不发药乎?’”《列子.黄帝》发药作“废药”,张湛注:“废,置也。曾无善言以当药石也。”发药,指拿善言劝人以作药石,来治疗思想上的“病”。
进一寸而退一尺,比喻所得少而所失者反多。《老子》第六九章:“不敢进寸而退尺。”唐代韩愈《上李侍御书》:“寸进尺退,卒无所成。”并列 前进一寸,却退后一尺。比喻得不偿失。语本《老子》69章:“不敢进寸而
官署名。见“食官署”。
①在今黑龙江东部,属长白山脉。清光绪《吉林通志》卷19:“完达山,与万达同。梯子也。”民国徐曦《东三省纪略》卷3:完达山,“此山脉接长白山正脉,绵亘于吉省之东北部,其方向自西南而东北,走瑚尔哈河与兴凯
【介绍】:清安徽休宁人,初名元石,字方涟,号鱼山。顺治九年进士,官至御史。有《雪啸轩集》。
读音:Bātúkālǎ元代色目人姓氏。《续通志·氏族略》有载。当为喀喇氏之分族。《续通志·氏族略·元·以部为氏》注“喀喇”云: “本喀喇部,即汉高车国也。《列传》 博果密,世为喀喇部大人。
守文第二子。官至西京左藏库使、同知皇城司。卒,其妹即章穆皇后,其兄赠福州观察使。
官署名。明朝掌管京师官吏薪俸、文移、勘合的机构。洪武十三年(1380)始置。设判录一人,正七品,副判二人,从七品。后改判录为司正,副判为左、右司副。十八年,罢。
明洪武二十三年 (1390) 升金齿卫置,属云南都司。治所即今云南保山市。辖境约当今云南保山市,永平、施甸等县,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及中甸县。嘉靖元年 (1522) 复为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