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驷院左司郎中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上驷院左司长官。康熙二十四年(1685)上驷院设郎中一人,三十三年上驷院分设左、右二司,次年移郎中于左司掌印,右司由员外郎管。乾隆四十三年(1778)定左司郎中作为坐办堂郎中,专办堂上事务,并兼办左、右二司事务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上驷院左司长官。康熙二十四年(1685)上驷院设郎中一人,三十三年上驷院分设左、右二司,次年移郎中于左司掌印,右司由员外郎管。乾隆四十三年(1778)定左司郎中作为坐办堂郎中,专办堂上事务,并兼办左、右二司事务。
?—829唐人。横海节度使李全略子。为副使。宝历二年(826),父死,自为留后,重赂邻藩,以求承继。次年,使弟入朝,令属吏奉表请命。文宗授为兖海节度使,以乌重胤为沧州节度以代之,他拒不受代。朝廷发诸道
无卷数。清朱奇颖撰。朱奇颖字九愚,江苏嘉定人。顺治八年(1651)拔贡生。官至平遥县知县。此书大致依附朱子《本义》而稍许增加了自己之说。后面有附录一卷,为其子所刻墓志行状。《四库全书总目》入存目。
同“鹤辞吴市”。北周庾信《周太傅郑国公夫人郑氏墓志铭》:“家亡淑女,国丧贤姬,香坟永送,舞鹤长辞。”
一卷。清吴非(详见《三唐传国编年》)撰。非以《史记》立月表曰秦楚之际,创帝纪为项羽本记,而未纪义帝,于史义不合,故更立月表。大写怀王义帝于纪年之首,羽杀义帝汉承之,统以称元,正名曰楚汉帝,帝系指义帝与
汉简的一种。1978年夏于青海大通县上孙家寨115号汉墓出土。共有残简四百余支,经考定当为西汉后期之物。简文隶书,内容大多是军事方面的律令文书,包括有关军队的编制、标志和军功爵级的规定,及阵法操典、赏
【介绍】:见第五琦。
源见“支公好”。表现纵情适性的情怀。前蜀贯休《山居》诗之二十四:“支公放鹤情相似,范泰论交趣不同。”
总集。清董诰等编。一千卷。嘉庆十三年(1808),诏修《全唐文》。董诰任总裁,法式善、阮元、徐松等著名文人、学者近百人参与其事。至嘉庆十九年(1814)完成。编者以清廷内府所藏抄本唐文一百六十册为底本
即洹水。在今河南安阳市北。《资治通鉴》:唐乾元二年(759),“官军步骑六十万陈于安阳河北,思明自将精兵五万敌之”。即此。
读音:jiàng lǚ代北姓,后改为偻氏。(见《魏书·官氏志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