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督
大都督的省称。东汉末年,董卓以东郡太守胡轸为大督。《后汉书·董卓传》:“孙坚收合散卒,进屯梁县之阳人。卓遣将胡轸、吕布攻之。”注:“《九州春秋》曰:卓以东郡太守胡轸为大督,吕布为骑督。”《三国志·吴书·朱然传》:“诸葛瑾子融,步骘子协,虽各袭任,(孙)权特复使然总为大督。”
大都督的省称。东汉末年,董卓以东郡太守胡轸为大督。《后汉书·董卓传》:“孙坚收合散卒,进屯梁县之阳人。卓遣将胡轸、吕布攻之。”注:“《九州春秋》曰:卓以东郡太守胡轸为大督,吕布为骑督。”《三国志·吴书·朱然传》:“诸葛瑾子融,步骘子协,虽各袭任,(孙)权特复使然总为大督。”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读音:Émù现行彝族姓氏。今四川之峨边有分布。此姓系峨边县公安局提供。未详其他。
辽金考察官吏的方法之一。辽圣宗统和九年(公元991年)诏诸道举廉能,察贪酷;十二年(公元997年)诏州县长吏,有才能无过者减一资考。太平六年(公元1026年)诏南北诸部廉察州县之官,无治绩者罢之,大小
①古代施酷刑的刑具。《吕氏春秋·过理》:“糟丘、酒池、肉圃为格。”高诱注:“格,以铜为之,布火其下,以人置上,人烂堕火而死。”《史记·周本纪》载,纣施“炮格之刑”。一作“炮烙”。②见“律令格式”。
四卷。清李中黄撰。李中黄字子石,麻城(今属湖北省)人。生卒年及生平不详。四种为《论史》一卷、《论禅》一卷、《论诗》一卷、《论文》一卷。有如皋冒衰书序,云“李子学究天人,道阐性命”,“闭户键关,独居一室
北宋置,属观州。治所在今广西东兰县境。宣和三年 (1121) 废。
?—1796清朝将领。满洲正白旗人。姓栋鄂氏。陕甘总督※永常子。乾隆六年(1741),授三等侍卫。十三年(1748),随提督岳钟琪征金川,获一等功,擢二等侍卫。十七年(1752),晋头等侍卫。十八年,
即右卫司马督。参见“司马督”。
即今安徽来安县东北长山。《舆地纪胜》卷42滁州:五湖山“在全椒县(按, 当为来安县)东北十八里。下有五湖,因名。在县境最为险要,控扼南北”。
三十七卷。清徐灏(生卒年不详)撰。徐灏,字子远。浙江钱塘(今浙江杭州)人。生平事迹不详。此书为一本治经的书,根据声调以确定训诂。在此书中,徐灏对汉代治学、宋代治学、清代治学的得失进行了总结。尤其在强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