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刑按察使
即“按察使”。
官名。明置,为提刑按察使司长官,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。纠官邪,戢奸暴,平狱讼,雪冤抑,以振扬风纪,而澄清其吏治。其官属有副使、佥事、经历、知事、照磨、检校、司狱等。清沿明制,也置此官,称“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”,掌振扬风纪,澄清吏治。所到检查囚徒的档案,看有无冤屈,审处是否恰当;兼领全省驿传;三年大比任监试官,大计任考察官,秋审任主稿官。见《明史·职官四·提刑按察使司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》,参看“大计”条。
即“按察使”。
官名。明置,为提刑按察使司长官,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。纠官邪,戢奸暴,平狱讼,雪冤抑,以振扬风纪,而澄清其吏治。其官属有副使、佥事、经历、知事、照磨、检校、司狱等。清沿明制,也置此官,称“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”,掌振扬风纪,澄清吏治。所到检查囚徒的档案,看有无冤屈,审处是否恰当;兼领全省驿传;三年大比任监试官,大计任考察官,秋审任主稿官。见《明史·职官四·提刑按察使司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》,参看“大计”条。
六卷。清张烈(1622-1685)撰。张烈字武承,顺天大兴(今北京大兴)人。康熙九年(1670)进士。授内阁中书。十八年(1679)召试博学鸿词,改为翰林院编修,预修《明史》,历任左春坊左赞善。有《史
官名。北宋徽宗崇宁元年(1102),诸王宫宗学置,掌教授之事。南宋高宗绍兴四年(1134),改为宗学教授。官名。宋置,为“南北宅教授”的改名,见该条。
在今河北景县城东南十五里前村乡东北、后村北。为北魏至隋封氏家族的墓地。现存有封土的墓十六座。1948年曾出土文物三百多件,有铜器、瓷器、陶器、玻璃器及墓志等。其中莲花青瓷尊纹饰华美、造型精致,是当时北
【介绍】:宋大昌人。徽宗政和间进士。知尉氏县,以刘豫僭窃,秩满不复仕,屏居村落间,授徒自给。及刘豫废,朝廷寻访隐逸,既至,高宗嘉之,授与京秩。
读音:Xīn【综】 源出不详。见《新编千家姓》(73,91)。浙江余姚(389)、吉林宾县(62)等地均有此姓。现行较罕见姓氏。今吉林之吉林市、浙江之余姚等地有分布。汉族姓氏。《新编千家姓》亦收载
源见“织锦回文”。指苏蕙织的回文诗锦图。因苏蕙为始平人,属古秦川地区,故称。清黄景仁《春闺怨》诗:“字尽秦川锦,胶枯蜀国弦。”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以郁久闾为姓。父木骨闾,初为鲜卑部奴,后集百余人附纯突邻部。木骨闾死,车鹿会继统其众,势渐强,自号柔然,冬居漠南,夏还漠北。附魏,岁贡马匹、貂皮等。(,参见《魏书》)
篇名。近人章炳麟撰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初刊于《民报》第二十二号。称“今人以为神圣不可干者”有四:“公理、进化、惟物、自然”,“要之皆眩惑失情,不由诚谛”,是谓“四惑”,故作《四惑论》。谓言公理必
在今安徽东至县东南。《清一统志·池州府一》:石柱岭“在建德县东南五十里。有石柱高数丈。又十里曰良禾岭,路通徽州府祁门、江西浮梁二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