点检医药饮食
官名。或称提点医药饭食、点检医药饭食、提点医药饮食。南宋三衙长官、都统制、招讨使、招抚使等属官,分督医人,主管军队药食。
幕职名。亦称点检医药饭食,提点医药饮食,提点医药饭食。宋置,为招讨使、招抚使、三衙、都统制所属,分督医人,主管军队医药与饮食事务。
官名。或称提点医药饭食、点检医药饭食、提点医药饮食。南宋三衙长官、都统制、招讨使、招抚使等属官,分督医人,主管军队药食。
幕职名。亦称点检医药饭食,提点医药饮食,提点医药饭食。宋置,为招讨使、招抚使、三衙、都统制所属,分督医人,主管军队医药与饮食事务。
清建,即今内蒙古哲里木盟科尔沁左翼中旗南巴彦塔拉镇。1932年改名巴彦塔拉 (蒙古语意为富饶的甸子)。
见“犁汙王”(2072页)。
明洪武三十年 (1397) 改铜鼓千户所置,属湖广都司。治所即今贵州锦屏县东南铜鼓乡。二年后废。建文四年 (1402) 复置,清雍正五年 (1727)改置锦屏县。明洪武三十年(1397年)改铜鼓千户所
官名。唐贞观十一年(637)置为从七品上武散官。宋代沿置,元丰改制罢。
云南彝族古歌(史诗)《诺哲》的第一部分。意为阿细的发展与繁衍。流传于云南弥勒、路南、泸西、邱北等地阿西人(亦作阿细,彝族一支)中。内容包括两部分:(1)开天辟地。讲述天、地、日、月、山、水和人类的产生
司寇的别称。司寇掌刑狱,参看“司寇”条。
读音:pò yě tóu宇文述本姓破野头氏。(见《隋书·宇文述传》)
官署名。元代始置,为交钞提举司下属机构。分置于大名、济宁等处。掌印钞事。世祖至元十四年(1277)七月罢。明洪武七年(1374)亦置,隶宝钞提举司。掌印造宝钞。设大使、副使各一人,十三年罢。十九年复置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《孟子.滕文公下》:孟子曰:‘世衰道微,邪说暴行有作,臣弑其君者有之,子弑其父者有之。孔子惧,作《春秋》。《春秋》,天子之事也;是故孔子曰:‘知我者其惟《春秋》乎!罪我者其惟《春秋》乎!’’孔子遭厄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