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师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司市属吏,掌平定市场物价。《周礼·地官》:“贾师,二十,肆则一人,皆二史”,“各掌其次之货贿之治,辨其物而均平之。展其成而奠其贾(价),然后令市。凡天患,禁贵者, 使有恒贾。 四时之珍异, 亦如之。 凡国之卖, 各帅其属而嗣掌其月。 凡师役、会同, 亦如之”。
官名。掌管平定物价等。《周礼·地官·贾师》:“贾师,各掌其次之货贿之治,辨其物而均平之,展其成而奠其贾,然后令市。”《周礼·地官·序官》:“贾师定物价。”贾,通价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司市属吏,掌平定市场物价。《周礼·地官》:“贾师,二十,肆则一人,皆二史”,“各掌其次之货贿之治,辨其物而均平之。展其成而奠其贾(价),然后令市。凡天患,禁贵者, 使有恒贾。 四时之珍异, 亦如之。 凡国之卖, 各帅其属而嗣掌其月。 凡师役、会同, 亦如之”。
官名。掌管平定物价等。《周礼·地官·贾师》:“贾师,各掌其次之货贿之治,辨其物而均平之,展其成而奠其贾,然后令市。”《周礼·地官·序官》:“贾师定物价。”贾,通价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又称延祥寺塔。在今广东南雄市城内。建于北宋大中祥符二年(1009)。塔为六角九层,高50米。据乾隆《南雄府志》卷3《名胜志》载:“阴晴塔影”为南雄十二景之一,“在延祥寺中。世传祥符二年己酉,异人建塔,
六卷。清周馥(约1913前后在世)撰。生卒年未详。周馥,字玉山,安徽建德人。生卒年不详。诸生。官至两广总督。是集有文集二卷,诗集四卷。文集卷一《兴学论》、《儒释辨》、《格致说》诸篇,探源立论,见道之言
官名。晋朝置,为县属官,掌教学。《晋书·职官志》: “户千以上,置校官掾一人”。官名,东汉置,为县佐吏,掌管学校等事。东汉末年,因兵乱学校荒废。建安八年曹操“令郡国各修文学,县满五百户置校官,选其乡之
读音:Hóng’èlǐ【综】 清镶蓝旗蒙古马甲巴图礼之妻为洪鄂礼氏(260)。
①所属之人。《墨子·尚贤上》:“今者,王公大人为政于国家者,皆欲国家之富,人民之众,刑政之治。”《管子·轻重戊》:“楚者,山东之强国也,其人民习战斗之道。”②奴婢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日书》:“收日可以
一卷。清方象瑛(生卒年不详)撰。象瑛字渭仁,遂安(今浙江淳安)人。康熙进士,著有《远山净赋》、《使松斋集》、《封长白山记》、《松窗笔乘》。是书乃象瑛广采先儒说论,并参杂自己的观点,对世人进行教诲,训释
见“钤辖”。官名,金朝置,从四品,掌管辖军人和防卫警捕。属钤辖司,位在钤辖下,都将上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
官名。北魏置,六品上,为中军将军的属官。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
读音:jìng【源】 系自芈姓。春秋时楚公族之后有竟氏(17,60)。亦见《姓苑》(6,7,11)。【望】 江陵(17,418)。【布】 四川成都、湖北武汉(91)、江苏武进(314)、河南虞城等地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