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生金
同“陆贾金”。明张煌言《送黎大行濒行以途穷为恨赋诗见示仍用前韵答之》:“殿上未归和氏璧,橐中谁赐陆生金。”
同“陆贾金”。明张煌言《送黎大行濒行以途穷为恨赋诗见示仍用前韵答之》:“殿上未归和氏璧,橐中谁赐陆生金。”
官名合称。判,指军巡判官;司,指司理、司户、司法参军;簿,指主簿;尉,指县尉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清陈廷敬撰。凡二卷。此书载入陈氏之《午亭文编》,只选杜诗七律,共55首,多系名篇。注释详明,其辨疑驳难,分析章法,独抒己见,颇有新意,故是书颇为当时所推重,仇兆鳌《杜诗详注》屡屡引及陈氏之说。有康熙间
在今四川茂县境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67威州: 黄土铺 “在州东北百里。宣德二年,松潘蛮攻围城堡,官军讨之,至黄土铺失利,松茂之道遂绝。即此”。在今四川省汶川县东北。明宣德二年(1427年),松潘土著起事
一卷。清辛绍业(生卒年不详)撰。辛绍业,万载(今江西万载)人。此书版本有清嘉庆十八年(1801)笃庆堂刊《敬堂全集》本。
战国时券契之别称。矩谓刻画以留标记,券即券契,当时无纸,需用竹木为简,书刻而成。《管子·山至数》:“皮革筋角、羽毛竹箭、器械财物,苟合于国器君用者,皆有矩券于上。”尹知章注:“矩券,常券。”
汉代法律用语。于正式颁行法律之外另引条文比附判案定罪。《汉书·刑法志》:“律令烦多,百有余万言,奇请它比,日以益滋。”颜师古注:“奇请,谓常文之外,主者别有所请以定罪也;它比,谓它类以比附之,稍增律条
《文选.嵇康.赠秀才入军》诗:“目送归鸿,手挥五弦,俯仰自得,游心泰玄。”原谓手眼并用,意趣自得。后也以“目送手挥”形容做事情的两面兼顾、得心应手或技艺的精熟。见“目送归鸿,手挥五弦”。【词语目送手挥
在今安徽宿松县东南。《清一统志·安庆府一》: 洿池 “在宿松县东南六十里,众水所汇。其中有山,居民列市,利于鱼盐”。
《左传.僖公一九年》:“宋人围曹,讨不服也。子鱼言于宋公,曰:‘文王闻崇德乱而伐之。军三旬,而不降,退修教,而复伐之,因垒而降。《诗》曰:‘刑于寡妻,至于兄弟,以御于家邦。’今君德毋乃犹有所阙,而以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