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官藻
【介绍】:
元安仁人,字圣发。以文学赴召,官江淮营田提举。
【介绍】:
元安仁人,字圣发。以文学赴召,官江淮营田提举。
【生卒】:1731—1803【介绍】:清江西南昌人,字掌仍,一字辑五,号芸楣。乾隆二十二年进士。由编修入直南书房,历工、户、兵、吏部侍郎,官至工部尚书。嘉庆间修《高宗实录》,充总裁。卒赠协办大学士,谥
谢灵运的宅第。亦泛指贵族家园。常衮《咏冬槐花》:“旧阴依谢宅,新艳出萧墙。”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1872—1913清末民主革命的先行者。又名郗安仁,字沛生。云南盈江县人。傣族。云南腾越干崖宣抚使※刀盈廷之子。光绪十七年(1891),承袭土司职。曾受父命率土兵屯守边陲,多次与入侵英军战斗。受革命思
即“真觉寺”。见“真觉寺金刚宝座塔”。
【介绍】:徐凝《忆扬州》诗句。言天下三分良霄美景,扬州就占去其中之二,极写扬州之风流与繁华。宋顾乐曰:“月明无赖,自是佳句,与扬州尤切。”(《唐人万首绝句选评》)
缕:线。恒:常。 常用作劝人爱惜粮食、爱惜物力之语。语出清.朱柏庐《治家格言》:“一粥一饭,当思来处不易;半丝半缕,恒念物力维艰。”梁斌《红旗谱》卷一:“古语说‘一粥一饭,当思来处不易;半丝半缕,恒
法律用语。唐制,七品以上官员及五品以上官爵的祖父母、父母、兄弟、姊妹、妻、子、孙犯流罪以下刑者,得按请章诸人之例,减刑一等。但犯五流者则不能减刑。
?—1352亦名项奴儿、项明威。元末天完红巾军将领,白莲教徒。至正十二年(1352),领兵攻克饶州(今江西波阳)、信州(今江西上饶)、徽州(今安徽歙县)、杭州、湖州(今属浙江)等地,屡败元兵。所部纪律
?—1733清满洲正黄旗人,马佳氏。图海孙。初袭三等公。康熙末任领侍卫内大臣。雍正六年(1728)官武英殿大学士兼吏部尚书。八年,参与对准噶尔机务。九年,靖边大将军傅尔丹兵败,乃任抚远大将军,主持军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