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孝仙
杰子。北周末,位至开府仪同大将军。(,参见《北史》)
杰子。北周末,位至开府仪同大将军。(,参见《北史》)
一卷。清蒋湘南撰。蒋湘南字子潇,固始人。道光间举人。著有《七经楼文钞》、《周易郑虞通旨》等书。此书为象数派易学著作。作者认为“卦气乃归藏之法,归藏乃黄帝之历”。而所谓“历象”,即分别为黄帝创制的甲子历
即今辽宁长海县东北大王家岛,岛上今有王家镇。明《辽东志》卷1:王家岛“去(金州卫)城三百里”。
①(?—1274)元代著名炮师。回回人。祖籍波斯别马里思丹(今伊朗境)人。善造炮。至元八年(1271),应世祖召,与阿老瓦丁同至京师大都(今北京),奉命造新炮。九年,献所造巨石炮,其炮省力而击远。十年
即今贵州仁怀县西北沙滩乡。民国《续遵义府志》卷2仁怀县:沙滩场在“城北九十里”。
官名。明代在内地井盐、矿盐产地,设盐场、盐井盐课司大使、副使,隶盐课提举司。在少数民族产盐区亦以当地归附的土民头目任盐课司土副使,为管盐的世袭小土官,亦有不许世袭者。云南省剑川州弥沙盐井、浪穹县顺荡盐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见“立法院编译处”。
官名。春秋时秦国置。军队将官。《左传·成公二年》: “十一月,公及楚公子婴齐、蔡侯、许男、秦右大夫说,宋华元、陈公孙宁、卫孙良夫、郑公子去疾及齐国之大夫盟于蜀。”《襄公十一年》: “秦右大夫詹帅师从楚
【介绍】:清浙江海宁人,字星南,号穀斋。康熙五十七年进士,官编修。乾隆初举鸿博未用。后充律例馆纂修官。卒年八十余。有《云在楼诗》、《咸斋文钞》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唐太宗时制定的刑律。贞观元年(627),太宗命长孙无忌、房玄龄等修改旧律,将旧法应处绞刑的罪行五十条改为免死、断右趾。后又采纳裴弘献等建议,改断趾法为加役流。减隋《开皇律》死刑为流刑者九十三条。共定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