忽刺罕赤
蒙元时期蒙古官名。又译“忽剌孩赤”、“呼拉干齐”。“忽刺罕”意为“盗贼”,“赤”意为“司事人”,即捕盗人。《元史·兵志》:“捕盗者,曰忽刺罕赤”。宋开禧二年(1206),蒙古建国后,委专人执掌该事宜,元代为※“怯薛”执事之一。顺帝至正十年(1350),于大名,东平、济南、徐州4兵马司各置忽刺罕赤30人。十二年,又于5爱马添设忽剌罕赤200名。
蒙元时期蒙古官名。又译“忽剌孩赤”、“呼拉干齐”。“忽刺罕”意为“盗贼”,“赤”意为“司事人”,即捕盗人。《元史·兵志》:“捕盗者,曰忽刺罕赤”。宋开禧二年(1206),蒙古建国后,委专人执掌该事宜,元代为※“怯薛”执事之一。顺帝至正十年(1350),于大名,东平、济南、徐州4兵马司各置忽刺罕赤30人。十二年,又于5爱马添设忽剌罕赤200名。
唐代的行政监察区划。唐初,州县之数倍于隋开皇、大业之间,民少吏众,其弊颇多。贞观元年(公元627年),太宗命就山川形势,并省州县,分天下为十道。玄宗开元二十一年(公元733年),又分天下为十五道;即京
官名。西周设置,《免��》说:“王受作册尹书,卑册令免曰:令女疋周师,��啬。”(《三代》九·一二·二)于省吾释为廪,廪即“廪人”,参见该条。
后(後)官署名。北宋元丰八年(1085)改中书外省置。设右散骑常侍、右谏议大夫、右司谏、右正言、中书舍人、起居舍人等,分上、下、制诰、谏官、记注五案,掌中书省日常事务。南宋时以中书舍人为长官,掌行诰命
参见“车里宣慰世系”(282页)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【介绍】:宋庆元鄞县人,字公茂。丰稷玄孙。为太平州通判。恭帝德祐元年,元兵至,知州孟之缙谋以城降,存芳谏不听,怒责之。之缙引元兵屠其家,同死者十八人。
春秋时晋国军队中军尉、司马、司空、舆尉、候奄五种军官合称。皆大夫爵。
【介绍】:宋建州崇安人,字季纯。高宗绍兴八年进士。知汀州莲城县,政务宽平,教民孝友,人不忍欺。时有“李公为政,百里如春”之谣。
书名。清庆源等奉敕编。四卷。继道光三年(1823)《兵部处分则例》而成。体例仍之。事例有所增补。其中衙署被劫、兵丁造反诸事,可见当时社会矛盾之尖锐。为清军事制度史料。道光九年告成。有道光官刊本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。天祚帝天庆七年(1117),命秦王耶律淳募辽东饥民,置怨军八营,募自宜州者称前宜营、后宜营,募自锦州者称前锦营、后锦营,募自乾州者为乾营、显州为显营,又有乾显大营、岩州营,共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