乡约
①同乡之人共同遵守之规约。②职官名。原系中国东北地区朝鲜族乡村的自治乡规,清末成为朝鲜族地区基层行政官的名称。由县官委任,辖区凡方圆三十里。③清代乡村小吏,不入品级。原在回、汉族居民中设置。光绪十年(1884)新疆建省后,维吾尔、柯尔克孜族中亦设此职,以所裁部分伯克充任,酌给租粮。④清代亦泛指乡长、乡老及里长、保长等。
①同乡之人共同遵守之规约。②职官名。原系中国东北地区朝鲜族乡村的自治乡规,清末成为朝鲜族地区基层行政官的名称。由县官委任,辖区凡方圆三十里。③清代乡村小吏,不入品级。原在回、汉族居民中设置。光绪十年(1884)新疆建省后,维吾尔、柯尔克孜族中亦设此职,以所裁部分伯克充任,酌给租粮。④清代亦泛指乡长、乡老及里长、保长等。
南朝宋元嘉九年(432)置,属新会郡。治所当在今广东信宜县地。后属海昌郡。齐废。
吉州吉水(今属江西)人。居永昌里。宣和七年(1125),为里胥所逮捕,至途中欲侮辱,项氏自杀身死。郡守上奏其事,诏赠孺人,旌表其庐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①谓赠别或送别。权德舆《送陆太祝》:“新知折柳赠,旧侣乘篮送。”参见“折杨柳①”。②《折杨柳》的省称。古乐曲名。多用以惜别怀远。李白《春夜洛城闻笛》:“此夜曲中闻《折柳》,何人不起故园情。”
女即汝。见“汝阳县”。
读音:luó duō罗多水在婺州县东八十里,因罗多为姓。(见《明一统志》)
读音:sì jīn【源】 突厥大臣曰俟斤,世其官而无员限,其世官者为俟斤氏(7,24,60,70)。【变】 ①后改为艾氏(7,60)。 ②《魏书·蠕蠕传》有侯斤尉比建(44)。〔侯斤〕似即俟斤之讹(7
亦作蛇黄岗。在今广西平南县北。《舆地纪胜》 卷110浔州: 蛇黄岗 “在平南县北五里。出蛇黄,其岗势盘行数里,每九月,邑人掘深七八尺,始得之。大者若鸡子,小者类弹子,其色紫。磨之可付肿毒,尤治小儿惊痫
金置,属石城县。即今河北滦县西北九十里榛子镇。明万历四十三年 (615) 移乐亭新桥巡司于此。民国改设县佐。在河北省滦县西北部。面积98.8平方千米。人口5.5万。镇人民政府驻榛子,人口9470。原名
今广西北海市、合浦县以南海面。产大蚌。《旧唐书·地理志》廉州合浦县:“有珠母海,郡人采珠之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