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兴县
①唐至德二载(757)分凤翔县置,二县同城而治,即今陕西凤翔县。为凤翔府治。宝应元年(762)以凤翔县并入。金大定十九年(1179)改为凤翔县。②清顺治十八年十二月(1662)郑成功收复台湾,设天兴县,以管辖台湾北路地区。治今台湾台南县西南佳里镇。属承天府。康熙三年(1664)升为天兴州。
①唐至德二载(757)分凤翔县置,二县同城而治,即今陕西凤翔县。为凤翔府治。宝应元年(762)以凤翔县并入。金大定十九年(1179)改为凤翔县。②清顺治十八年十二月(1662)郑成功收复台湾,设天兴县,以管辖台湾北路地区。治今台湾台南县西南佳里镇。属承天府。康熙三年(1664)升为天兴州。
宫廷作坊名。清置,属内务府广储司。掌承制各色供花、瓶花及鹰鹞脚绊、合线、弦等。设司匠、领催三人,各种匠役二十九人。
唐时,明经科第三场,考经策十条。主试官从儒家经典中出题,应试者按题作答。开元二十五年(737),免经策十条,改试时务策三道。
战国楚惠王时封君。封邑在鲁阳(今河南鲁山)。曾欲率兵攻郑,墨翟闻而劝止之。并数次与墨子讨论攻伐、义利。见《墨子·鲁问》。
一百卷。清杭世骏(1697——1772)撰。杭世骏,字大宗,堇甫,浙江仁和(今杭州市)人,清经、史学家。举雍正乡试,乾隆元年(1736),召试博学鸿词,授编修,纂《三礼义疏》。改御史,条上四事忤旨,下
源见“不疑偷金”。指宽容处世的高尚情怀。唐 刘兼《诫是非》诗:“辨玉且宽和氏罪,诬金须认不疑情。”
元置,属阿宁万户,后属和泥路。治所在今云南建水县西南五十四里官厅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属和泥府。十七年(1384)改纳楼茶甸长官司。元于纳楼部置,治今云南省建水县境内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年)置
又称吐谷浑道。丝绸之路东段支线,不通过河西走廊而自陕西西安(古长安)至甘肃陇西,沿今青海柴达木盆地进入新疆。汉武帝(一说汉宣帝)时即开此道。晋隆安三年(399),僧人法显从长安至印度,宋永初元年(42
即“泇河”。
官名。东汉大将军营部职吏。《续汉书·百官志: “禀假掾史,主禀假禁司。”官名,汉置,属将军府,掌禀假禁司。禀(廪):赐人或供给以谷,也指俸给。假:贷、给与。禀假:俸给和借贷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一·将军》
也称“凿壁偷光”。汉代匡衡苦学的故事。晋代葛洪《西京杂记》卷二:“匡衡勤学而无烛,邻舍有烛而不逮。衡乃穿壁引其光,以书映光而读之。”连动 凿通墙壁,引进烛光。形容家贫苦学。晋·葛洪《西京杂记》卷2: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