季仲
相传为高辛氏时八元之一。
相传为高辛氏时八元之一。
以绳索或铁链系一不同形状之重物或器械以击打之兵器。绳索以纯丝、人发、鹿筋、牛筋等合绞一处而辫之,手持一端为千斤套腕索。使用时执索链一端,用力将系物一端掷出,或击,或钩,以击杀敌人,如飞鎚、飞挝、飞钩等
即今湖北襄阳县北清河。《陈书·章昭达传》:南朝陈太建二年(570),“萧岿与周军大蓄舟舰于青泥中,昭达……乘轻舟袭之,焚其舟舰”,即此。
即“阿史那伏念”(1232页)。
即今广东徐闻县西迈陈镇。明洪武初置东场巡司于此。在今广东省徐闻县西迈陈。明洪武初置东场巡检司治此。
?-1652明末清初河南南阳人,一说陕西榆林人,本姓孙(一作贾),字元伯(一作源白)。提督李成栋养子。初从成栋降清,攻陷广东。顺治五年(1648),力劝成栋反正,归附南明,授锦衣卫指挥使,加左都督,领
隋开皇元年 (581) 改楚州置,治所在巴县(今四川重庆市)。《元和志》 卷33: 渝州 “因渝水为名”。大业三年 (607) 改为巴郡。唐武德元年 (618)复改为渝州,天宝元年 (742) 改为南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读音:Méngsīdú【综】佤族姓。世居云南西盟中课寨(160)。
赋税名目。即酒税。元太宗二年(1230),始征酒课。元朝建国后,城市酒课征收行榷酤法,官自沽卖。办法有二:一是官设酒库,出备米面工本,造酒发卖;一是指派若干人户为酒户,自备工本造酒,官府收购。又行散办
见“契汗”(1563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