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德县
①隋大业五年(609)置。治伏俟城(今青海共和县西北,青海湖西黑马镇东北)。属西海郡。隋末废。②金大定二十九年(1189)以文德县改名。治今河北宣化县。为宣德州治所。明洪武四年(1371)废。
①隋大业五年(609)置。治伏俟城(今青海共和县西北,青海湖西黑马镇东北)。属西海郡。隋末废。②金大定二十九年(1189)以文德县改名。治今河北宣化县。为宣德州治所。明洪武四年(1371)废。
十卷首一卷,清余泽春修,余嵩庆等纂。余泽春,武陵人,曾任古州厅同知。光绪初,余泽春为同知,创议纂修志乘。延余嵩庆主其事。未竟去滇,携稿自随。又十年始以稿寄其门人陆渐鸿、陈之宫,遂付梓。《古州厅志》光绪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?—1899清朝将领。达斡尔族。姓布库尔氏。布特哈驻防(亦作黑龙江镶红旗)。咸丰七年(1857),以余丁隶僧格林沁,随军镇压捻军多年。同治七年(1868),赐号额腾额巴图鲁。十年,率军驻乌里雅苏台(今
官名。宋朝诸城寨皆置,掌勾考簿书并通治民事。
北周设于东京 (今河南洛阳) 的行政机构天官府、地官府、春官府、夏官府、秋官府、冬官府的合称。武帝建德六年 (577) 平齐后,于相州置宫及六府官,静帝大象元年 (579),移相州六府于洛阳,称东京六
【介绍】:新莽末淮阳人。初随王匡等起事,属新市兵。后拥立刘玄,拟封胶东王,鲔以高祖有约,非刘氏不王,让不受,徙任左大司马。东汉立,建武元年,降于光武帝,拜平狄将军,封扶沟侯。后任少府。
①见“黄浦江”。②在今浙江湖州市境内。一名黄蘖涧。源出市西南黄蘖山,北流入市南碧波湖。南朝宋鲍照有《黄浦桥送别》诗。
刑法制度。即立秋后处决死囚。明洪武时定死刑分决不待时与秋后处决。弘治十年(1497)定秋后处决真犯,斩罪九十四款,绞罪七十款,共一百六十四款;杂犯斩罪四款,绞罪七款,共十一款。清沿明制,亦行秋决。
指母犀牛的角。因其角斑白分明,故名。陈黯《自咏豆花》:“玳瑁应难比,斑犀定不加。”
即今安徽枞阳县东长江北岸扫帚村。旧属桐城县。清道光《桐城续修县志》卷1《集场》有扫帚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