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
亦称居作。以劳役抵偿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秦律十八种·司空律》规定:有罪应貲赎以及欠官府债务而无力缴纳的,“以令日居之,日居八钱”。“公士以下居赎刑辠(罪)、死辠(罪)者,居于城旦舂”。以劳役抵偿赎刑称“居赎刑罪”。以劳役抵偿貲赎或官债称“居貲赎债”。
亦称居作。以劳役抵偿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秦律十八种·司空律》规定:有罪应貲赎以及欠官府债务而无力缴纳的,“以令日居之,日居八钱”。“公士以下居赎刑辠(罪)、死辠(罪)者,居于城旦舂”。以劳役抵偿赎刑称“居赎刑罪”。以劳役抵偿貲赎或官债称“居貲赎债”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官署名。初为军事行政机构。北宋庆历三年(1043),以郑戬为四路都招讨,置府于泾州,招讨使始专置官署。辽始置招讨司,时俘降军兵,编入军籍,隶招讨司统领。有招讨使、副使、都监等官职。金置西北、西南、东北
犹夜何其。谓夜中什么时刻。杜甫《相逢歌赠严二别驾》:“铜盘烧蜡光吐日,夜如何其初促膝。”
即“腰鼓”。
即按规定每月参拜皇帝一次的官员,称月参官。参看“月参”条。
唐武德四年 (621) 置,为姚州治。治所在今云南姚安县西北十七里旧城。天宝后废。
书名。明吴朴撰。八卷。初名《征伐礼乐书》,后改今名,以追纪二帝,故称龙飞。仿《纲目》体例,记明太祖及建文帝事迹。自元至正十二年(1352)明太祖起兵至建文四年(1402),共五十一年史事。据《元史》及
散官名。金置,属司天台。正五品中。元升正四品。明废。
?—约532北魏范阳涿县(今河北涿州)人,字叔伦。孝文帝时为北海王国常侍,除河南尹丞。孝明帝时转尚书左丞。曾纠察相州刺史奚康生度外征调案,及检校刊定勋簿。时京兆王元叉废胡太后,中山王元熙起兵于邺(今河
晋.皇甫谧《高士传》下:“管宁字幼安,北海朱虚人也。灵帝末,以中国方乱,乃与其友邴原,涉海依辽东太守,公孙度虚馆礼之。其后,中国少安,人多南归,唯宁不还。黄初中,华歆荐宁。宁知公孙度必乱,乃因征辞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