屯守备制
又称土屯制。清乾隆十七年(1752)废杂谷土司,在其地南部杂谷脑、乾堡、上孟董、下孟董、九子寨内,设屯总土守备,以投降头人充任,简称“五屯”。土屯制寓兵于农,屯民平时务农,战时为军。屯内土地由守备分给屯兵耕种,其收入除作为饷粮外,还须交纳正粮。屯内土地禁止买卖。屯守备名义上不管民事,但仍利用特权役使屯民,其残酷有如土司。清末,土屯制发生变异,九子寨土地已能买卖,地主出现,屯民所纳正粮亦改折色;地主经济渐占上风,然土屯制之名未改。
又称土屯制。清乾隆十七年(1752)废杂谷土司,在其地南部杂谷脑、乾堡、上孟董、下孟董、九子寨内,设屯总土守备,以投降头人充任,简称“五屯”。土屯制寓兵于农,屯民平时务农,战时为军。屯内土地由守备分给屯兵耕种,其收入除作为饷粮外,还须交纳正粮。屯内土地禁止买卖。屯守备名义上不管民事,但仍利用特权役使屯民,其残酷有如土司。清末,土屯制发生变异,九子寨土地已能买卖,地主出现,屯民所纳正粮亦改折色;地主经济渐占上风,然土屯制之名未改。
一卷。清方殿元(生卒年不详)撰。殿元字蒙章,康熙进士,历任剡城、江宁知县,著有《九谷集》。是书内容多论商业及传统手工业等经济方面的问题。版本有清道光年间吴江沈氏世楷堂《昭代丛书》本,《清史稿艺文志补编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即三柱山。在今山东日照市西南。《清一统志·沂州府一》 作“三注山”。
即“汪古”。
官名。亦称殿中御史。三国魏始置,员二人,七品,居宫殿中纠察非法,隶御史台。西晋员四人,东晋减为二员,七品。南朝沿置。北朝地位较重。北魏或掌宿卫禁兵。北齐亦置。隋避文帝讳,改名殿内侍御史。唐复旧,员六人
官名。三国魏置,为门候的佐官,参见“门候”。
【介绍】:蔡州(今河南汝南)人。进士。咸通间官太学博士。十四年(873)至同谷,访杜甫遗迹,题诗勒石。《全唐诗》存诗3首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始置。(1)设于大理院书记厅、高等审判厅书记厅和高等检察厅书记室,分别主管本厅、室事务。(2)设于审计院书记室,主管本室事务。(3)设于海军总司令公署,为上、中校或相当文官。国民党政府于
在今湖北荆沙市荆州区 (故江陵县) 西三十二里梅槐桥村。民国 《湖北通志》 卷38: 梅槐桥“旧系木桥。康熙中易以石。同治中重修”。
《诗.小雅.小旻》:“我龟既厌,不我告犹。”郑玄笺:“犹,图也。卜筮数而渎龟,龟灵厌之,不复告其所图之吉凶。言虽得兆,占繇不中。”后因以“龟厌不告”比喻很有效的东西,过度使用也会失灵。《汉书.艺文志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