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断刑
官署名。属大理寺。宋元丰二年(1079)置。掌各地奏劾命官、将校及大辟囚以下定罪处刑。定罪时,大理司直、大理评事决定后,由断丞审议,大理正审定。分三案:磨勘案掌批会吏部等处改官事,宣黄案掌凡断讫命官指挥,分簿案掌行分探诸案文书。
官署名。属大理寺。宋元丰二年(1079)置。掌各地奏劾命官、将校及大辟囚以下定罪处刑。定罪时,大理司直、大理评事决定后,由断丞审议,大理正审定。分三案:磨勘案掌批会吏部等处改官事,宣黄案掌凡断讫命官指挥,分簿案掌行分探诸案文书。
官名。即驿丞,又名传宰。详见“驿丞”条。
十八卷。清谢元淮撰。谢元淮,字默卿,湖北松滋人。云台山在江苏海州东北四十里,又名郁州山、都州山、苍梧山。其山清幽秀丽,且地处江北要枢,为淮之重镇。《云台山志》道光十七年(1837)刻本,共十八卷。卷首
见“隆务兰切千户部落”(2138页)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官名。唐末、五代藩镇属佐,位行军司马下。分判仓、兵、骑、胄四曹事,多由藩镇自行辟置。北宋初改由朝廷除授,选士人充任,为选人阶官。元丰改制,定为从八品,崇宁二年(1103)改名承直郎。辽代改为军事判官,
秦灭六国后,曾将一部分山东六国之民,强迫迁于边远地区。这些迁民社会地位很低,时称“迁虏”。《史记·货殖列传》中所载秦汉之际的大冶铁商卓氏、程郑等均是徙至巴蜀的迁民。
书名。清颜元撰。四卷。原为读《四书》批语,因感于理学之书以纸墨祸天下,意不欲后儒效尤著述,故生前未成书。后由门人辑录而成。以“习行”、“手格其物”等观点反对宋明理学家空谈心性之弊。认为知识来源于外界事
【生卒】:1077—1136【介绍】:宋僧。和州含山人。十五岁得度受具。后五年,谒长芦信禅师,得其大略。又谒圆悟于夹山,言下得悟。初主彰教,寻迁住平江虎丘寺,大振临济之风。
战国齐孟尝君门客按等级分能吃鱼者、能乘车者诸等,冯谖受到礼遇,食有鱼,出有车。见《战国策·齐策四》。后因以“车鱼”谓受到器重。李中《哭故主人陈太师》:“车鱼郑重知难报,吐握周旋不可论。”
六卷。宋蔡沈(1167-1230)撰。沈字仲默,号九峰,元定之子,建阳县(今属福建)人。沈少学于朱熹,年仅三十,遂弃举子业,专心研究理学;元定谪道州,沈从之,与父常以理义自娱;元定去世,沈徒步护丧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