贴放
宋代司法名词。天圣四年(1026)规定死罪案件情理可悯和刑名可疑者,州、军具案奏报朝廷,有司不得驳斥。其后,即使依法不当奏、吏当坐罪者,审刑院或刑部在奏草后贴黄纸申述情理可悯、刑名可疑等,多得宽减,称为“贴放”。
宋代司法名词。天圣四年(1026)规定死罪案件情理可悯和刑名可疑者,州、军具案奏报朝廷,有司不得驳斥。其后,即使依法不当奏、吏当坐罪者,审刑院或刑部在奏草后贴黄纸申述情理可悯、刑名可疑等,多得宽减,称为“贴放”。
①春秋吴地。在今安徽当涂县东北。《左传》襄公三年(前570):楚子重伐吴,“克鸠兹,至于衡山”,即此。杜注误以为在今浙江湖州市南。②今湖南衡山县衡山。《书·禹贡》荆州:“荆及衡阳惟荆州”;导山:“岷山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五代后周显德二年(955),世宗柴荣诏翰林学士承旨徐台符以下二十余人,各撰《为君难为臣不易论》及《平边策》一篇以进。比部郎中王朴献《平边策》提出,“攻取之道,从易者始。当今惟吴(即南唐)易图”,“得吴
又作乜明、纳密克。明代蒙古插汉部人。达延汗之孙,卜赤之弟。其后裔为敖汉、奈曼二部领主。
参见:敷辨梨楂
同“种玉”。明高明《琵琶记.强求鸾凤》:“喜蓝田今日,已种成双玉,风月赛阆苑三千,云雨笑巫山二六。”
金大兴府宝坻(今属天津)人,字德玉。正隆进士。熟悉吏事。章宗即位,授为中都路都转运使。以长于治钱谷,被选充户部尚书。明昌四年(1193),升参知政事。五年,黄河于阳武(今河南原阳)决口,淹封丘以东地,
《后汉书.江革传》:“建武末年,与母归乡里。每至岁时,县当案比,革以母老,不欲摇动,自在辕中挽车,不用牛马,由是乡里称之曰‘江巨孝’。”东汉人江革重孝道,曾亲自驾辕为老母挽车,时人称之为“江巨孝”。后
官名。金太宗天会二年(1124)增设,义为副勃极烈。以谩都诃充任,参议国政。次年,谩都诃死,官废。
古名宝子山、宝山。即今四川泸州市西忠山。南宋庆元间建诸葛武侯庙于宝山,明改为大忠山。《清一统志 · 泸州》: 宝山,“ 《旧志》:山在州西一里。即州城后之枕山,明又改名大忠山”。在四川省泸州市西郊。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