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宋飞龙传
见《南北两宋志传》。
见《南北两宋志传》。
官名,即牧师苑令,详该条。
①官署名。或作大官。战国秦置,秦汉沿置,掌供应宫廷膳食宴会及饮料果品,设令、丞为长贰,属少府。三国魏沿置,西晋改隶光禄勋,东晋时因省光禄勋而隶于司徒。南朝宋隶于门下侍中省,齐改隶于尚书省,梁、陈隶于门
官制用语。(1)指出任做官。旧以当官为委身事君,故以出身代指做官。《三国志·杜畿传》注引荀绰《兖州记》:“(杜柯)时幼小,不能让。及长悔恨,遂幅巾而居,后虽出身,未尝释也。”《魏书·房亮传》:“时边州
明置,属广西都司。治所在今广西柳城县南,龙江注入柳江南岸。后设南汤堡。
明代囚禁宗室罪犯之所。设于凤阳(今属安徽),由凤阳守备太监兼管。清沿明旧,囚禁宗室罪犯之所亦谓之高墙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三十卷。清潘锦修,仇翊道纂。潘锦,福建崇安县人。康熙三十三年(1694)任曲沃知县。《曲沃县志》康熙四十四年(1705)刻本。全书三十卷,三十门类,分为:卷一建置沿革,卷二星野,卷三疆域,卷四山川,卷
即今江西永修县东北芦潭。明初置巡司于此。后废。古镇名。又名芦潭市。在今江西省永修县东。明于此置巡检司。
地名。在四川省阿坝藏族自治州松潘县西部。1935年8月中国工农红军长征途中,党中央在此发布“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”(即“八一宣言”),提出“停止内战,一致抗日”的号召,中共中央还于此召开政治局会议,
即“侯力归”(1688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