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分律合注戒本
二卷。唐代释道宣撰。道宣生平事迹详见《广宏明集》辞条。《四分律合注戒本》作于唐贞观八年(634),为一卷本。永徽二年(651)重修后成二卷本。道宣不偏执师传,唯一律本录经文释义。每戒立目,以示纲领,各戒缘起,随文类引。因文约意正,博要适度,便于传诵,故在唐代有一定影响。现常见载于续藏经。
二卷。唐代释道宣撰。道宣生平事迹详见《广宏明集》辞条。《四分律合注戒本》作于唐贞观八年(634),为一卷本。永徽二年(651)重修后成二卷本。道宣不偏执师传,唯一律本录经文释义。每戒立目,以示纲领,各戒缘起,随文类引。因文约意正,博要适度,便于传诵,故在唐代有一定影响。现常见载于续藏经。
唐天宝、至德时改宋州为睢阳郡。郡城当汴渠冲要,至德二载(757)安庆绪遣将攻城,张巡、许远死守十月,江淮赖以保全。参见“宋州”。
女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司舆之佐。协掌舆辇之事。唐、宋、金、明历朝沿置。明永乐后其职尽归于宦官。参见“二十四典”。
云南太和(今云南大理)人。好学,善长篆文书法。不应举。注《孝经》数万言。栖鸡足罗汉壁石窟山十多年,卒年八十。
战国时韩国人。继公仲珉后任韩相。事见《战国策·韩策三》。
官名。金置,《金史·河渠志》载:“泰和元年(公元1201年)尚书省以景州漕运司所管六河仓岁税不下六万余石,其科州县近者不下二百里,官吏取贿延阻,人不胜苦,虽近官监之亦然。遂命监察御史二人往来纠察之。”
【介绍】:贞元间进士。《全唐诗》存诗1首。
读音:qìng fǔ鲁大夫庆父之后。(见《世本》)
一卷。明辛全(生卒年不详)撰,辛全字复元,号天斋,绛州(今山西新绛)人。万历(1573-1620)末贡生,以特荐授知府,未及赴任而卒。辛全为曹于汴的门人,故亦喜讲学。此书皆为论治天下的方法,分为治本三
【介绍】:元济南路邹平人,字致道。成宗大德初为工部郎中,升侍郎,又升尚书。武宗至大二年迁户部尚书,后参议中书省事。
同“涸辙之鲋”。唐钱起《罢官后酬元校书见赠》诗:“宦名随落叶,生事感枯鱼。”【词语枯鱼】 汉语词典:枯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