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工蠡测
不分卷。清刘永锡撰。清刘永锡,字我彭,号竹村,宁海人。乾隆举人。阅历河干二十余年。此篇则其经验及见闻所集。清钞本。不分卷,分为十门:二难、四要、三急、五备、六宜、五忌、四慎、二禁、四约、三信。此编所论,皆治河之纲要。其所重者,明清之法也。考刘水锡本人治河之经历,其成功之处亦在,于险易缓急修防诸务,无不采前人之成法而又未尝执守前人之法。虽然如此,穷水利者,仍不可不参其书。
不分卷。清刘永锡撰。清刘永锡,字我彭,号竹村,宁海人。乾隆举人。阅历河干二十余年。此篇则其经验及见闻所集。清钞本。不分卷,分为十门:二难、四要、三急、五备、六宜、五忌、四慎、二禁、四约、三信。此编所论,皆治河之纲要。其所重者,明清之法也。考刘水锡本人治河之经历,其成功之处亦在,于险易缓急修防诸务,无不采前人之成法而又未尝执守前人之法。虽然如此,穷水利者,仍不可不参其书。
书名。彭芬撰。一册。专记清宣统三年(1911)四川路事,分总论、分论各篇。总论述作者担任川汉铁路公司主席董事时有关路事经历及路事全貌,分论辑录上谕、奏折、时评等路事文件,附说明。有1933年刊本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九班,大通三年(529)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一班。陈定为拟七品,比秩六百石。
即今湖南宁远县南五十五里鲁观瑶族乡。明、清置巡司于此。
南京临时政府中央最高审判机关。按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一月二日《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》的规定,“临时大总统得参议院之同意,有设立临时中央审判所之权。”司法部拟就《职官令草案》中作“临时中央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借指礼待宾客的处所。唐孟浩然《荆门上张丞相》诗: “召南风更阐,丞相阁还开。” 参见:○东阁吏
同“哭笋”。鲁迅《朝花夕拾.二十四孝图》:“‘哭竹生笋’就可疑,怕我的精诚未必会这样感动天地。”
官名,金朝置。正五品,掌御用衣服冠带等物。其佐官有使,从五品;副使,从六品;都监,正九品;直长,正八品;同监,从九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官名。金置,为尚衣局的主官。见“尚衣局”。
在今湖南永州市北。《舆地纪胜》卷56永州:石马潭“在城北五十里湘水中,有石状如马”。《方舆纪要》作“府北十五里”。
元置,属管番民总管。治所在今贵州长顺县西北。后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