費連
【综】北魏孝文帝时改代北费连氏为费氏(7,12,27,44,60)。 【望】河南(7)。 【人】费连少浑,北魏永安中万俟丑奴党,见《周书·李贤传》(27,70,242)。
历史上代北地区复姓。《郑通志·氏族略》收载。后改为“费” 氏。
【综】北魏孝文帝时改代北费连氏为费氏(7,12,27,44,60)。 【望】河南(7)。 【人】费连少浑,北魏永安中万俟丑奴党,见《周书·李贤传》(27,70,242)。
历史上代北地区复姓。《郑通志·氏族略》收载。后改为“费” 氏。
【生卒】:1554—1607【介绍】:明常州府无锡人,字季时,号泾凡。顾宪成弟。性耿介,厉名节。万历十四年赴殿试,对策中语侵郑妃,置末第。房寰疏诋海瑞,允成不胜愤,偕同年生抗疏劾之,忤旨坐废。久之,以
有爵命之家。依其爵位等级,享有一定的优待或特权。《汉书·食货志》:“令命家田三辅公田。”颜师古注引韦昭曰:“命谓爵者,命家,谓受爵命一级为公士以上,令得田公田,优之也。”
即今广东德庆县东之马圩河。《清一统志 ·肇庆府》 “端溪水” 条: “麻墟水一名马墟水,在州东二十里。源出封川县界,东流经金钗山,又东南入西江。盖端溪之别源也。”
官名。清朝道员之兼衔。清顺治(1644—1661)中沿明旧制,分设守道、巡道,辅佐藩、皋二司办理地方政务,乃省与府州之间之地方长官。皆带原品衔充任。由科道,如给事中、监察御史等官补授者为参议道,从四品
中国古代社会的一种等级制度。《左传·昭公七年》:“天有十日,人有十等,下所以事上,上所以共(供)神也。故王臣公,公臣大夫,大夫臣士,士臣皂,皂臣舆,舆臣隶,隶臣僚,僚臣仆,仆臣台。马有圉,牛有牧,以待
官署名。清末最高审判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改大理寺设。掌最高审判,凡宗人府会审案件、国事重罪案件、各高审厅判决不服上控案件,各省审拟大辟案件,以及特旨交审案件,均以其为终审。置正卿一人,少卿
【生卒】:1291—1375【介绍】:元明间鄞县人,字正甫。为鄞县慈湖书院山长。顺帝至正八年辟余杭县学教谕,致仕归。
《南史·王僧孺传》:“竟陵王子良尝夜集学士,刻烛为诗,四韵者则刻一寸,以此为率。”后因以“刻烛”指文士集会赋诗之典。李商隐《病中闻河东公乐营置酒口占寄上》:“刻烛当时忝,传杯此夕赊。”
唐尧时隐士巢父和许由的合称。后用作隐居不仕之典。綦毋潜《题沈东美员外山池》:“秦人辨鸡犬,尧日识巢由。”李白《送岑征君归鸣皋山》:“虽登洛阳殿,不屈巢由身。”
即“中英烟台条约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