钧
读音:jūn
楚大夫元钧之后。(见《风俗通》)
楚大夫元钧之后。(见《风俗通》)
见“刘知远”(863页)。
唐评定战功标准之一。凡与敌对阵,敌军以十分计,杀获四分以上者为上获,二分以上为中获,一分以上为下获。
明清税课。系商税外之附加税。约始行于明中叶。凡商民货物入乡镇市集者,无论贵贱多少,不管能否卖出,一应抽分征税。清沿明制。所征税额虽不高,但往往重复征索,对商民苛扰颇大。雍正后,为防官吏侵渔扰民,规定地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见“职役”。
见“编号”。
《新唐书.房玄龄妻》:“玄龄微时,病且死,诿(注:推讬)曰:‘吾病革(注:急,厉害),君年少,不可寡居,善事后人!’卢泣,入帷中,剔一目示玄龄,明无它会。玄龄良愈,礼之终身。”唐.房玄龄妻卢氏,为了表
《汉书.高帝纪》:“与父老约法三章耳:杀人者死,伤人及盗抵罪。余悉除去秦法。吏民皆按堵如故。”颜师古注:“应劭曰:‘按,按次第。墙,堵也。”依次排列象墙一样。后以按堵如故形容秩序良好,百姓和原来一样安
①官署名。汉代始设,为地方官府职事机构。职掌选举,兼参诸曹事务。主其事者,司隶校尉府称功曹从事,州府称治中从事,郡称功曹,县称功曹掾。南朝宋以后,北魏为将军府诸曹之一,长官为参军事。隋唐王府、州,唐三
周史官。鲁惠公使宰让请问郊庙之礼于周天子。他被派至鲁,为惠公所留。其后人遂寓居于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