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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名。宋朝三司、户部、御史台、刑部、大理寺及诸路提点刑狱司皆设,负责提供检详各种条法。官名。宋代在刑部、大理寺、御史台、户部、三司、诸路提点刑狱司设置,掌检详法律,以确定刑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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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名。战国时秦国置,主管发弩事宜及军事训练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秦律杂抄》:“除士吏、发弩啬夫不如律,及发弩射不中,尉貲二甲。发弩啬夫射不中,貲二甲,免,啬夫任之。”即发弩啬夫若射不中,除罚二副军甲外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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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名。秦置。西汉因之,属詹事。成帝鸿嘉三年(前18)省詹事官,并属大长秋。官名。汉、魏、晋等置,为太子厩长之副贰,与长共掌车马。参看“太子厩长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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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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纳西语音译,意为“丽江王”。明清时纳西族百姓对丽江木氏土司的称谓。明代木氏土司势力达到中甸、维西、德钦(阿敦子)以及四川的巴塘、里塘一带。倪蜕《滇云历年传》卷11:“(丽江土府)日渐强盛,于金沙江外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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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先秦时代统治者对平民的卑称。又称“小民”。《书·无逸》:“相小人,厥父母勤劳稼穑,厥子乃不知稼穑之艰难,乃逸。”又言武丁“时旧劳于外,爰暨小人”,祖甲亦“旧为小人”,故其即位后“爱知小人之依,能保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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泛指中书诸官,掌图书秘记章奏等事。《汉书·石显传》:“(石显)少坐法腐刑,为中黄门,以选为中尚书。宣帝时任中书官……恭死,显代为中书令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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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介绍】:宋抚州崇仁人,原本蜀人,字明父。宁宗嘉定四年进士。授雩都尉,迁知福州、融州,累官邕管安抚使。嗜学好义,居官有政声。尝建渔墅书院。为文多愤世嫉俗之言,指陈当时利病极痛切。有《渔墅类稿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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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今四川广安县北五十里悦来镇。《清史稿·杨芳传》:嘉庆四年(1799),镇压白莲教义军,“歼冷天禄于人头堰”。即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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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介绍】:清江苏吴县人,流寓南京,字公远。山水学程邃。